道路绿化是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道路绿化树木属于公共财物,严禁私自破坏、砍伐,擅自砍伐属于违法行为。为警示提醒广大群众爱绿护绿,现将1起破坏砍伐绿化苗木行为进行通报:
11月17日,欧家城村十一组村民贺某某因修排水渠私自破坏砍伐路边绿化树木,镇村干部在巡查中发现后联合太要派出所迅速介入,对贺某某开展批评教育及法律法规宣讲,贺某某表示已深刻认识自己的错误行为,并保证以后绝不再犯,还会向左邻右舍、亲朋好友进行宣传。

爱护绿化,人人有责。在此,呼吁广大村民朋友们:一、提高意识,争做护绿守护者。从自身做起,切实增强爱绿护绿意识,自觉爱护路边树木、绿化带,不砍伐、不损坏、不占用绿化用地。二、知晓法律,争做守法践行者。牢记“树木是宝,破坏莫为”,深刻知晓绿化树木受法律严格保护,坚决杜绝随意伐树等违法行为。三、主动作为,争做监督举报者。发现可疑毁绿行为及时提醒劝阻,第一时间主动举报(举报电话:0913-3963357、0913-3963110),以全民监督筑牢绿化保护防线,共同守护美丽宜居家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