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专员公署旧址(今临渭区东风大街东段)
1948年,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北野战军解放韩城、合阳、澄城、白水4县。1949年2月,先后收复蒲城、大荔、朝邑、平民等县城,两度解放渭南、临潼部分地区。为了迅速建立和发展新解放区的人民政权,1949年3月,陕甘宁边区人民政府建立了大荔分区和渭华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分别简称“大荔专员公署”“渭华专员公署”),隶属陕甘宁边区政府。
1950年5月,陕西省人民政府将大荔专员公署及辖区与更名后的渭南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及辖区合并,组成渭南分区专员公署,驻渭南县城东,为省政府派出机关。渭南分区专员公署设正副专员各1人,由陕西省人民政府呈请西北军政委员会派遣。渭南分区专员公署下设民政、财政、卫生、工商、建设、教育、劳动、秘书等8个科(室)及财委会、监委会、检查委员会、检察署、公安分处、人民法庭、银行办事处、税务局、粮食局、贸易公司、花纱布公司、盐业公司、粮食公司、邮电局、电报局等单位。
1951年4月,渭南分区专员公署改称渭南区专员公署。1955年7月,再改称渭南专员公署。工作机构增加了计划统计科、手工业联社办事处、交通银行办事处(后改称建设银行)、保险公司。1955年10月,主要工作机构缩减为5个办公室。
1956年10月,渭南专员公署撤销。1961年8月,省人民委员会报请国务院批准,重新设立渭南专区。渭南专区恢复后,中共渭南地方工作委员会、渭南专员公署随之成立。渭南专员公署迁至今渭南市东风大街东段(临渭区政府院内),与渭南地委合署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