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村民补领、补办结婚证,区婚姻登记处将补领、补办结婚证所需制式证明通过镇民政办下发至我辖区各行政村。从今天开始,补领、补办结婚证的制式证明可在各村委会直接领取,也可自行在本篇文章下方保存、打印,如实填写后申办,无需群众来回跑路!
注意注意!两种证明分别对应丢失补办结婚证和同居未办理结婚证的情形,请各位村民仔细阅读,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的制式证明如实填写!
如有疑问,可致电区婚姻登记办公室或镇便民服务中心。
区婚姻登记办公室电话:0913-2084900。
镇便民服务中心电话:0913-2899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