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切实解决村民们在补领结婚证过程中的不便,三张镇结婚证补领、补办服务再次升级!从即日起,补领结婚证所需制式证明可在各村委会直接领取,并同步提供在线保存功能,让您足不出户即可完成准备工作,真正实现“少跑路、快办事”。
领取证明方式
现场领取:村民们可直接前往所在村委会,领取补领结婚证的制式证明。
在线下载:点击下方图片,长按保存即可打印。请确保打印清晰,信息完整。


注意事项
哪些人需要进行婚姻登记证补领、补办?1.2003年10月1日前在临渭区乡镇办理的婚姻登记;2.1950年4月 30 日第一部《婚姻法》颁布实施以来,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未办理结婚登记,至今均未与第三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当事人;3.当事人婚姻登记证遗失、损毁、手写信息不全等;4.当时办理婚姻登记证件时,未用身份证办理或用(军官证、官证、士官证)办理的。
如何办理补领、补办婚姻登记证?
1.当事人依法在临渭区内登记结婚,从登记结婚至今一直维持该婚姻状况;2.当事人双方至少有一方现户口所在地在临渭区内;3.在临渭区城区街道办事处办理婚姻登记的,结婚证(无错误)需带上旧的结婚证;结婚证件遗失,请前往临渭区档案馆调取婚姻登记档案(无错误),可到临渭区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4.在乡、镇政府办理结婚登记的,结婚证(无错误)需带上旧的结婚证;结婚证件遗失,请到乡、镇政府调取婚姻登记档案(无错误);无档案则开具婚姻登记档案丢失证明,此表电子版已下发各镇民政办(村、镇盖章),可到临渭区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5.夫妻双方还需带上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证明类型:请注意,提供的制式证明分别适用于丢失补办结婚证和同居未办理结婚证的情形。请务必仔细阅读证明内容,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的制式证明如实填写。
信息准确性:填写证明时,请确保所有信息真实无误,以免影响补领进度。
咨询服务:如有疑问或需要帮助,欢迎致电区婚姻登记办公室(0913-2084900)或镇便民服务中心(0913-2388103),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