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处长退休后受聘某建筑公司任顾问,却被原单位要求退还20万报酬;
李科长开办与原职权相关的咨询公司,遭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公务员退休再就业本是发挥余热的好事,但若触碰《公务员法》'两个不得',轻则退还收入,重则牵连企业!
我是专注中老年法律服务的孙律师,今天用3个真实案例帮您避开'退休再就业'的深坑。"
一、法律红线:你必须知道的'两个不得'
《公务员法》第107条核心要点
① 禁业对象:所有退休公务员(含普通职员、领导干部)
② 禁业期限:
- 普通公务员:退休后2年
- 县处级及以上领导:退休后3年
(起算日:以退休证载明时间为准,精确到日)
③ 禁止行为:
- ❌ 到与原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营利组织任职
- ❌ 从事与原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二、三大高频风险场景
场景1:'老同事邀请合作'陷阱
王局退休3个月内加入某地产公司(原分管领域关联企业),被认定违反禁业规定,没收58万顾问费,涉事公司被罚174万。
律师支招:
→ 签署合作协议前,需由律师出具《任职合规性审查报告》
场景2:'发挥专长'的模糊地带
李处长退休后创办政策咨询公司,因业务涉及原单位审批事项,被责令关闭公司并退还收入。
关键界定:是否利用职务影响力、是否涉及保密信息、是否形成利益输送链
场景3:'曲线就业'的风险传导
周科长退休1年后担任行业协会秘书长,该协会会员单位多为其原管辖企业,最终被追缴三年报酬。
合规要点:非营利组织任职也需审查业务关联性
三、合规就业四步法
- 期限计算
→ 查询退休证电子档案,确定退休准确时间。 - 关联性审查
→ 提供拟任职企业经营范围、项目清单 - 协议定制
→ 签署《退休人员聘用协议》时增加合规条款 - 风险隔离
→ 通过第三方平台签约、限定服务内容等方式降低关联性认定风险
四、违法后果:个人与企业双输
处罚对象 |
具体措施 |
典型案例 |
个人 |
① 限期改正 |
某区副局长退休后违规担任评审专家,追缴所得12.6万元 |
企业 |
按违法所得1-5倍罚款 |
某科技公司聘用退休处长被罚8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