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村民朋友:
近期,随着气温持续升高,暑期将至,尤其是青少年前往池塘、涝池、渠道等水域游玩、嬉水、游泳、垂钓行为频发,此类危险水域内地形复杂,暗坑较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溺水事故进入易发期、高发期。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儿童的生命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溺水事故发生,共同维护水域安全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在池塘、涝池、渠道等危险水域游泳、嬉水、垂钓。特别是水流湍急、水情复杂、深浅不明、堤岸陡峭、设有警示标识的危险水域,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擅自下水游泳、嬉水、玩耍、垂钓(在明确禁止区域)等涉水活动。广大人民群众务必进一步提高警惕,增强自我防范意识,自觉远离危险水域。
二、家长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要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和监护,制止各类不当玩水、嬉水行为。
三、各行政村要高度重视对村民的安全教育,及时告知广大群众及青少年禁止到池塘、涝池、大口井、渠道范围内游玩。
四、各学校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暑期前要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五、未成年人要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遵守池塘、涝池、大口井、渠道等安全告示警示,自觉远离危险水域,不擅自到危险水域游泳、嬉水、捕鱼,遇到紧急情况要及时拨打求助电话。
六、各行政村、相关单位要加大巡查力度,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池塘、涝池、大口井、渠道内游玩。对违反有关规定,因无视警示标牌、不听劝阻发生的事故,责任自负。对严重阻挠池塘、涝池、大口井、渠道等管理,破坏水生态环境,破坏水源地或水利工程设施的行为,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告知为公共安全提示,如不遵循本告知书有关劝告,发生安全事故的,由当事人承担一切责任。
生命只有一次,安全重于泰山!请广大村民朋友务必提高安全意识,远离危险水域,切勿心存侥幸。让我们共同携手,营造安全和谐的水域环境。
特此告知!
椿林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