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辖区居民:
当您需要办理死亡证明时,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适用情形
在家中、养老服务机构、其他场所等正常死亡(非因意外事故、刑事案件等非正常原因)的官道镇辖区居民,可申请由官道卫生院或田市卫生院开具死亡证明。
二、申请材料
1.村卫生室开具的《死亡调查表》。
2.村委会开具的证明并盖章确认,证明情况属实。
3.死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1. 办理人携带申请资料前往官道卫生院或田市卫生院。
2. 到卫生院公卫管理科提交申请材料,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
3. 审核通过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死亡证明。
四、注意事项
1. 请务必确保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因信息不实导致的后果由办理人承担。
2. 死亡原因应尽量准确表述,若无法明确,可能需进一步调查核实,影响办理进度。
3. 办理人应是与死者关系密切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
4. 开具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五、咨询电话
官道卫生院:0913-2943797
田市卫生院:0913-2949129
官道辖区各村卫生室联系人、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