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村民朋友们:
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作现已开始,为保障您的养老权益,请按时缴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缴费对象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在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并按年缴纳居民养老保险费。
二、集中缴费时间
2025年度全县居民养老保险费集中缴费期为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8月31日。
三、缴费档次及补贴标准
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是:300元(45元,括号内为补贴标准,下同)、500元(75元)、800元(90元)、1000元(100元)、1500元(150元)、2000元(200元)、3000元(300元)、4000元(300元)、5000元(300元)、6000元(300元)。鼓励参保人选择较高档次缴费,多缴多补,多缴多领。
四、参保缴费渠道
1、参保登记
城乡居民可在参保所在地通过“陕西社会保险”APP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申请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增参保登记和信息变更手续。
2、缴费渠道
参保人可通过微信APP的“城市服务”、支付宝APP的“市民中心”、“陕西社会保险”APP的“我要缴费”以及云闪付APP的“城市服务”办理缴费业务。
五、特殊业务
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以及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和其他已脱贫人口,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和政府给予每人每年30元缴费补贴。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等缴费困难群体由政府为其代缴50元保费,对重度残疾人由政府为其代缴100元保费。
六、个人资助业务
(1)个人资助是指有条件的个人,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缴费提供的资助,是社会资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被资助对象是指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并完成2025年度缴纳的城乡居民。
(3)个人年度资助金额与其他资助合计金额不得超过全省最高缴费档次标准(目前为6000元)
(4)个人资助只对当年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的人员进行资助,不能对以往年度进行资助,助金额计入个人账户,不享受财政补贴,也不能带入个人缴费。
咨询服务电话 0913-7194164
党睦镇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