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在今年印发的《关于严格遵守“八不准”要求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通知》中明确指出——
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
具体包括以下三大方面——
1.要避免“唯技术论”。不能不顾实际情况,只依据管理数据、技术手段等就简单进行合法性的判定,应该经过实地踏勘,了解真实情况后进行综合研判。
2.确实误划为耕地的,要予以纠正。上述通知明确,对原为建设用地误划为耕地的,经举证核实已办理用地手续的,已建成或正在建设的项目不认定为违法占地,在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时按实地现状认定地类。也就是说,有错就要纠正,不能让老百姓承担错误的后果。
3.整改复耕要循序渐进,留出合理的过渡期。坚决杜绝不切实际下任务、定时限,强行砍树、毁果、填塘,虚假复耕等行为,严格防止出现简单化、“一刀切”问题。房屋是农民的立身之本,就算不符合规定,整改也要根据个体实际情况,给老百姓留出合理必要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