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土砖家律师写了篇推文:李强:「三权到人(户)、权跟人(户)走」。
介绍的是李强总理早年在浙江工作时提出的一个改革思路。这个思路,就算到现在看,不仅没有过时,反而更彰显出前瞻性。
今天,我想进一步跟大家聊一聊,这个思路背后的深意。
城市化,“化”的是什么?“化”的是人。“化”什么人?当然是农民。农民从“土里刨食”,“化人”必须“化地”,不“化地”就无以“化人”。不“化地”而谋求“化人”,如隔靴搔痒,抓不住要害。
而李强总理的这个八字农村改革方针,提供了一个巧妙“化地”的思路。
这其中,给我们透露出什么样的信息呢?
①产权意识。产权是市场经济的基石,产权不明则无从交易,交易不行则不成市场。确权到人(户),就是交易的基础。
②主体意识。农民是集体资产的主体。确权到人(户),就是把这种共有的产权量化到了个人(农户)的头上。
③自主意识。权跟人(户)走的意思就是,人走到哪,权益就可带到哪,农民有自主选择权,不会因为选择进城而丧失权益。
④交换意识。耕地坚持耕种农作物不变,但那是用途管制,并非承包权、使用权、经营权和收益权的不变。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变”,就是“有序流动、平等交换”。